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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八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房改办)的牌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房改办)是负责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转变的职责。
  1.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2.加强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动态监测,优化房地产业发展和住房供应结构,加快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房地产业新格局。
  3.加大城乡建设统筹力度,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技术服务。
  4.改进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整合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推进集中受理和一站式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强化为中央国家机关、驻京部队、中央企事业单位在京工程项目和房屋管理提供协调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承担保障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研究拟订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指导直管公房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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