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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五)军工运行处(核应急处)。
  负责北京地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运行的协调、保障;负责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负责北京地区地方单位军工科研项目和国防科技成果管理;负责军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核应急管理。
  (十六)航空航天产业处(军民结合推进处)。
  研究拟订本市航空航天及配套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相关的促进政策;协调推进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航空航天产业分析汇总工作;参与航空航天产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负责指导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工作。
  (十七)电子信息产业处。
  研究拟订本市电子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发展方案及政策措施;监测、分析产业经济运行态势;组织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引导和组织相关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国内外交流合作;组织协调和推进行业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组织产业的地区配套和产业链构建,推进相关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十八)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指导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基地、园区建设;负责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推进软件服务外包。
  (十九)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
  统筹推进本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互联互通和共享;组织拟订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协调推进有关试点示范工作;负责信息资源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国家机关在互联网上注册域名的审核;负责国家机关网站管理和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
  (二十)社会信息化处(信用管理处)。
  统筹协调本市社会信息化和信息化公共服务工作,推动城乡一体化中的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信息化公共服务和社区、农村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协调推进有关试点示范工作;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十一)经济信息化处。
  统筹协调本市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等经济领域信息化推进和智能卡推广应用
  工作;组织拟订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化和智能卡应用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协调推进有关试点示范工作;组织拟订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政策并组织相关试点示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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