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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组织拟订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和上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升级改造及运行维护项目;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的技术论证、评估验收等工作。
  (四)科技标准处。
  负责推进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创新体系建设,研究拟订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技术论证、验收、评估等工作;参与推进相关领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工作。
  (五)布局处。
  研究拟订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工业开发区的建设与发展,参与拟订促进工业开发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工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推进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工业开发区的资源节约和生态建设;组织实施污染扰民工业企业搬迁工作,指导工业资源的开发利用。
  (六)经济运行处(央企服务处)。
  监测分析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拟订物流业促进政策和措施;研究拟订和推进落实服务中央在京企业的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中央在京企业、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相关产业国内经济协作和对外交流合作。
  (七)中小企业处。
  指导和促进本市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指导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北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使用的决策、监督和管理;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八)节能与环保产业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拟定工业节能节水标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环保领域相关制造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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