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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
(渝中医〔2009〕57号)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市中医院: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渝中医〔2009〕4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医院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推动“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秋季防控工作,消除国庆期间医疗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于9月中下旬开展全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请各区县卫生局严格按照《2009年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方案》要求,结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及《2009年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认真开展自查督导工作。
  联系人:屈玮
  联系电话:67727591    传真:67727591
  电子邮箱:67706807@163.com

  附件:2009年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方案

  二○○九年九月七日

  附件
  2009年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方案

  为推动我市中医医院“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秋季防控工作,消除国庆期间医疗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督查活动。为做好全市督查活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督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督导时间
  督导时间为2009年9月10日-25日。
  三、重点督导检查内容
  (一)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
  1.医疗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等执行情况。
  2.急诊科、外科、手术室、ICU病房、供应室等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质量及医院感染控制管理。
  3.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毒麻剧等特殊药品管理;医院建筑、设备、设施安全及危险物品、重要部门安全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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