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河南省
“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9〕1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环境保护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河南省“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九日
河南省“以奖促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方案
(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根据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以奖促治”,加快对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严重地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城乡居民食品安全、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二)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必须运用综合措施,集中投入资金,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环境问题,力求在较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村庄饮水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改善村庄环境状况,使农民得到实惠。2.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针对各地危害农村居民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等工作,采取不同措施分类解决。3.政府引导,多方筹资。除中央、省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扶持外,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本级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要广泛吸引社会资金,鼓励农民投资投劳。4.规范管理,公开透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确定、成效考核及奖励资金的使用等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目标。2009-2010年,集中治理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当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村庄。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基本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建设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养殖废弃物得到集中处理;农村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使一部分乡镇、村庄的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创建700个生态文明村、80个环境优美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