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三季度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政发〔2009〕1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下半年全市经济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三季度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分解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分解
1、地区生产总值。前三季度完成303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11%,完成全年计划进度的74.2%。其中,第三季度完成1120亿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统计局)
2、工业。前三季度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930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完成1862.9亿元。(责任部门:市经委)
3、服务业。前三季度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1666亿元,其中,第三季度完成625亿元。(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4、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前三季度完成311亿元,同比增长12%,完成全年计划进度的72.5%。其中,第三季度完成92.9亿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前三季度完成2040亿元,同比增长26.9%,完成全年计划进度的81.1%,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4.1%。其中,第三季度完成731.4亿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前三季度完成1434.7亿元,同比增长16.9%,完成全年计划进度的74%。其中,第三季度完成48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贸局)
7、出口总额。前三季度完成138.8亿美元,同比下降24%,完成全年计划进度的58.8%。其中,第三季度完成56.7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8、实际利用外资。前三季度完成17.79亿美元,降幅控制在6.5%内,完成全年进度的75.1%。其中,第三季度完成4.8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9、服务外包。前三季度完成服务外包执行额11.25亿美元。其中,第三季度完成3.3亿美元。(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
10、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前三季度实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10%。(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11、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前三季度实现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3%。(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
按照全市各项指标的目标要求,将地区生产总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外贸出口、实际利用外资、服务外包执行额等指标的目标要求,细化分解到区县,具体分解情况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