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9〕15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通过开展历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了大量的火灾隐患,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国庆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政治使命感
国庆期间,人流物流增大,节庆和集会活动增多,各类商业和文化活动频繁,城乡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急增,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加,防范工作难度加大,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要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研判辖区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全力以赴,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抓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庆祝建国60周年活动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
各行业部门要认真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方针,立即在本行业内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把单位值班、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是否配备齐全有效,单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是否落实,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作为自查重点,切实做到“六落实”(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措施落实,防火巡查、防火检查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检查维修保养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特别是宾馆饭店、商贸市场、歌舞厅、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自查出的火灾隐患,应当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要坚决采取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凡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