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的批复
(渝教民办〔2009〕6号)
涪陵区教委:
你委《关于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合格设置评估的请示》(涪教文〔2008〕55号)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重庆市民办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办学管理规定》(渝教民办〔2008〕8号)、《重庆市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渝教民办〔2008〕1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民办中等学历教育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审议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过重新认定,同意设立重庆市涪陵信息技术学校。
二、学校为全日制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根据目前办学条件,中职学历教育办学规模暂定为1500人;学校举办者:蒲林峰;办学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嵩枝坝都市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蒲林峰。
三、请你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市教委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指导学校依法办学,按照学历教育的要求,强化以教育教学为主的各项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基础设施、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建设;加强专业建设,突出专业特色,提高办学质量,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