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中期督促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9]179号)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林业局等部门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29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要求,今年7月-8月,国家林业局等7部门将组织开展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中期督促检查。为认真做好我区先期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中期督促检查工作。防沙治沙事关生存发展,事关生态安全。加强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是落实
防沙治沙法和国务院防沙治沙决定的必然要求,是调动各级政府防沙治沙积极性、主动性的有效方法,是推广先进典型、推动防沙治沙工作的重要举措。根据考核办法,防沙治沙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在考核期的期中开展中期督促检查,考核期结束后开展期末综合考核。中期督促检查在每个考核期的第3年进行,重点检查防沙治沙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今年是2007年-2011年这一考核期的第3年,6月中旬,国家林业局、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本考核期的中期督促检查工作作了专门部署,并对做好自查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我区是全国防沙治沙重点省区之一,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及农垦系统是重点考核对象,各有关地区、部门要从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推动全区可持续发展、构筑西部地区绿色屏障的高度,全面落实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备考工作,切实把考核检查变成进一步推动防沙治沙工作的自觉行动,加快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
二、认真开展中期督促检查自查工作。按照考核要求,中期督促检查之前,由各责任单位先行自查。自治区林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方案,督促各有关地区认真开展自查。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的4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农垦局,要按照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对照责任书要求,立即深入自查,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7月底报送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核查,并将抽查、核查结果统一汇总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切实做好中期督促检查各项准备工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涵盖面广、涉及部门多,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自治区林业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协调相关部门和4市人民政府全力做好中期督促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自治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做好职责范围的各项工作。4市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农垦局要在深入自查的基础上,做好国家考核组实地检查的准备工作。对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等影响全区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中期督促检查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