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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中山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中山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中府办〔2009〕24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2008年,各镇区、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劳动保障工作系列方针政策,大力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稳步推进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全面开展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加快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城乡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全面超额完成省、市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授予火炬区管委会、小榄镇人民政府、石岐区办事处、古镇镇人民政府、黄圃镇人民政府及三乡镇人民政府6个单位“中山市2008年度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单位再接再厉,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实现“保增长、扩内需、促转型、惠民生”目标,为建设 “三个适宜”新型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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