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建立社区反假工作站。
在今年9月底前,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在所在地或小区物管中心设立社区反假工作站。城市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要把反假防假列入社会治安治理范畴,积极配合市反假货币办开展网络建设工作。各社区居委会要在居委会委员、办公室(普法、治保、调解领导小组)、综治调解委员会或居民小组长中(各社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在上述人员中自行确定1或几名)明确专人担任本社区的宣传员,以社区附近金融机构网点的辐射作用作为切入点,由其负责启动和承担培育,对辖区的反假货币动态进行监测和反馈。
四、工作职责
(一)反假工作站(点)的主要职责
1、设置反假货币宣传栏,常年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内容的宣传,公示当地公安机关、本工作站、市反假货币办或金融机构举报电话;
2、集中宣传期间悬挂反假货币宣传横标,张贴反假货币宣传画;
3、负责做好群众的咨询服务工作;
4、负责本社区反假货币信息的采集、整理,并通过社区或所在地金融机构向市反假货币办报送反假货币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5、在本社区发生假币害民情况或发现假币违法犯罪线索,要积极协助当事人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市反假货币办报告;
6、做好宣传员选配、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反假货币工作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宣传员主要工作职责
1、掌握辖区内住户的基本分布状况,熟悉辖区地形及道路交通情况;
2、负责辖内反假货币知识的传授、辅导、咨询及宣传资料发放等工作;
3、对辖内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4、及时传达反假货币方面的信息;
5、负责记录反假宣传工作台帐。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工作站建设要求
1、在工作站门口醒目位置悬挂工作站牌匾;
2、在日常工作场所设立反假宣传栏;
3、经常性摆放反假货币宣传资料;
4、设立反假货币工作标示牌。
(二)义务宣传员的聘任、培训及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