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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大力推进潮州单丛茶产业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五)设立茶叶科研机构,为茶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设立潮州市茶叶科学研究中心,负责制订全市各个时期的茶叶发展规划;做好潮州单丛茶资源的收集和保护;开展潮州茶种植、制作、包装等新技术的研究、示范、推广;研究开发茶叶新品种和新技术;制订单丛茶生产、加工和产品的地方标准等。
  潮州市茶叶科学研究中心为公益科研型科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财政全额拨款,归口市农业局管理。
  四、加强领导,提高茶产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建立领导机构。市成立建设中国乌龙茶产业基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全市茶产业化建设中的具体问题。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业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编委办、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围绕建设“中国乌龙茶产业基地”这一目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按照市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落实扶持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扶持产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制订茶叶产业发展扶持措施。农业、发改、经贸、科技、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制定和落实产业扶持措施;人事编制部门要对茶叶的科研和技术推广机构设立予以支持;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在茶叶企业设立申请、企业产品标准制订、产品检验等方面予以支持,把“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作为茶叶质量检测依托单位,减轻企业检验检测的费用负担;规划、建设、国土、林业、水利等部门要在市场、生产基地等规划建设中予以重点扶持;税务部门要对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茶叶企业实施优惠扶持;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开展对茶叶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开展产权抵押和信用贷款,着力解决茶叶企业技术创新融资难问题。
  (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落实各项扶持措施,大力发展民营茶叶企业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争取引进国内外技术含量高、产品档次高、生产规模大的茶叶生产项目落户潮州。
  (四)加大财政资金引导。为切实加快单丛茶产业化发展,市政府设立专项引导资金,加大对茶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从今年起连续5年,在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扶持基础上,每年投入500万元引导资金(其中,市级每年投入200万元,潮安县、饶平县每年各投入130万元,湘桥区每年投入4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标准化生产滞后,缺乏茶叶生产加工龙头带动等茶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引导资金重点用于建设茶叶科研机构,开展优质原种茶树的保护和良种茶苗的繁育;茶叶标准化生产、加工示范区建设;先进适用茶叶加工机械的引进和示范;重点茶叶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茶叶加工、包装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开展茶叶宣传推介等,从多方面提高茶产业发展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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