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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大力推进潮州单丛茶产业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2、建设标准化优质生产示范区。在全市茶叶主产区,选择交通便利,有工作基础的生产区,通过改种、嫁接改造老茶园,建设茶园道路和排灌设施,落实“高香型凤凰单丛茶标准”、“岭头单丛茶标准”等生产措施,建设4个1000亩高标准生产示范区。到2013年,4个示范区建设达到:符合生态茶园标准;生产良种率100%,产品绿色食品达标率100%;亩产量增10%,平均亩创值1.5万元(比建设前翻一番)。
  (二)培育茶叶龙头企业,提高茶叶产业化程度。
  1、培育茶业龙头。选择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有生产基地,有一定规模和投资实力,能在较短时间内投资扩大再生产的茶叶经营企业作为茶叶龙头企业培植对象。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培植10家大型茶叶生产龙头企业,全市茶叶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茶叶总量占全市50%以上,成为我市打造中国乌龙茶产业基地重要载体。
  到2013年,培植对象企业达到:初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拥有机械加工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加工厂和企业自主经营的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有健全的产品检测制度和检测实验室;企业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年产茶250吨以上,企业产品原料主要来源于合作生产基地(基地达到无公害生产标准);建立起企业产品销售网络,企业成为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发起人,带动农户超过1万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2、抓好市场规划建设。做好规划和政策、资金引导,建立茶叶商品流通市场,改造配套现有四个茶叶市场,使之成为二级茶叶专业市场;同时,规划建设产地茶青交易市场,积极创造条件,争取2013年前在市郊建设1座集茶叶产品交易、信息交流和商务活动为一体的具有一定规模的茶叶中心市场,使之成为我省乃至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茶产业交易平台。
  3、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纪人队伍。加强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加快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社建设,大力发展茶叶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层次。到2013年,全市茶叶主产区建立10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带动影响力强的农民茶叶专业合作社。
  (三)加快茶叶品牌建设和保护,增强市场竞争力。
  1、加强公共品牌建设。2009年底前完成“凤凰单丛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并尽快制定凤凰单丛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以“凤凰单丛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依据,引导生产、经营企业规范使用“凤凰单丛茶”品牌,实行市场准入,使之成为潮州茶叶的公共品牌。同时,潮安县和饶平县要分别做好“凤凰单丛茶”、“岭头单丛茶”等证明商标的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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