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00元/平方米
4.畜禽舍
砖混结构 80-160元/平方米
简易结构 50-80元/平方米
5.温室
塑料布顶 80-150元/平方米
玻璃顶 200-300元/平方米
6.水池、水渠等
土筑水渠、水池 25元/立方(按挖方体积,不包括田间毛渠)
石砌水渠、水池 90-100元/立方
砖砌水渠、水池 70-90元/立方
7.水井
手压井 200元/米
废枯井 120元/米
机井(深20-50米) 180-230元/米
机井(深50-100米) 230-280元/米
机井(深100-250米) 280-600元/米
机井(深250米以上,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 600-800元/米
8.树木
落叶乔木(按胸径计算) 每公分按5-10元补偿
常绿乔木(按高度计算) 每米按100-300元补偿
灌木(按高度计算) 1米以下按20元补偿,1米以上按50元补偿。
栽种1年果树 30-50元/株
栽种2年果树 50-80元/株
栽种3年果树 80-150元/株
初果期 150元/株
中果期 300元/株
盛果期 500元/株
(果树包括苹果、梨、 桃、杏、核桃、樱桃、柿、枣等树种,超出农林部门规定的合理栽种标准部分不予计算)。
葡萄(1年生) 15-25元/株
葡萄(2年生) 25-40元/株
葡萄(3-5年生) 70-100元/株
中果期 200元/株
盛果期 300元/株
三县一市按照评估分别制定标准。
三、电网建设工程临时占地补偿标准
(一)临时占地补偿依据当地土地部门核定的当地3年平均产值1倍计算,影响几年耕种,按几年补偿。
(二)放线占地费按照架线时人工展放导线绳踩踏实际发生面积计算,确实损坏严重的,经实地丈量进行补偿。施工期间有农作物的,补偿标准按3年平均产值1倍计算;无农作物的,按复垦费200元/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