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9]9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三日
山西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
一、编制的目的
为加强我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所需医疗、防护等物资的储备、采购和调运工作,在已出台的《山西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基础上,结合本次全省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细化操作程序和相关部门职责,形成物资保障的快速联动机制,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物资储备调拨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
山西省行政区内用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相关的省级应急物资储备、采购和调运适用本预案。
四、组织机构
按照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协调组(以下简称省防控领导协调组)的要求,结合全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需要,设立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领导协调组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保障工作组)。
组 长:刘 锋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组长:陈管虎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胡双明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李书凯 省卫生厅副厅长
13503514545
雷郭堂 省农业厅副厅长
13903460809
刘 进 省商务厅副厅长
13623518866
王志民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13935161515
武树和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