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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发放奖章奖牌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发放奖章奖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教育基金会:

  为了庆祝我国建国六十周年,教育系统的系列表彰活动决定提前一年。由内蒙古人事厅、教育厅、教育基金会决定在教师节前夕联合表彰“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70所学校、“自治区优秀教师”270名、“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由内蒙古教育基金会出资制作的奖章和奖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请各盟市按照内蒙古人事厅、教育厅、教育基金会确定的表彰名单颁发奖牌、奖章和荣誉证书。

  2、奖给自治区优秀教师铜镀24K金奖章壹枚。奖给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铜镀24K金奖章一枚,奖给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奖牌一块。

  3、盟市接到奖品后应在教师节前后,认真负责的发给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颁发奖章和奖牌时要准确无误。

  4、请各盟市接此通知后,速派人到内蒙古教育厅、教育基金会领取奖牌、奖章和荣誉证书。

  5、联系人:张晓莺  周莉  白坤

  联系电话:(0471)6203743 6203779 1559825210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2009年9月4日

  附件:先进集体奖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奖章明细表

盟  市

先进集体奖牌(块)

优秀教师奖章(枚)

优秀教育工作者奖章(枚)

备 注

呼和浩特市

6

21

3

 

包头市

6

23

3

 

呼伦贝尔

5

28

3

 

兴安盟

4

17

2

 

通辽市

5

24

2

 

赤峰市

8

39

2

 

锡林郭勒盟

3

13

1

 

乌兰察布市

5

17

1

 

鄂尔多斯市

5

16

1

 

巴彦淖尔市

4

17

2

 

乌海市

2

7

 

 

阿拉善盟

1

2

1

 

内蒙古各大中专院校及中学

16

46

9

 

合    计

70

27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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