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特别是民族教育方面的政策。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为促进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帮助广大师生尤其是少数民族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在扶贫帮困、发展党员、研究生入学、毕业生就业等方面适当考虑和照顾少数民族学生,在评优评先、晋升培养、待遇落实等方面适当考虑和照顾少数民族教师。让广大师生在得到实惠的同时,切身体会到各族人民团结友爱、同心同德、携手奋进的良好氛围,为增进民族团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打下良好的基础。
4.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展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各项庆祝活动之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今年秋季开学后,各校要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电影展宣传维护民族团结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利用橱窗报栏宣传民族政策、宗教方针,通过组织讲座和知识竞赛宣传本校民族团结宣传活动的内容,通过举办公寓文化节、民族音乐会、那达慕、博克比赛等特色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全校民族团结、和谐发展的氛围。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组织开展党、团、少先队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自我教育水平。
5.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与模范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在宣传教育活动期间,要把评选推荐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的活动作为宣传教育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过去在应对许多重大事件及特殊敏感期内维稳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中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奖励。各中小学要配合自治区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月活动,由学校组织进行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全区教育系统也将不定期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专项表彰奖励活动。通过开展评选推荐先进典型活动,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更深更高层面发展。
6.针对全体教师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专项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广大教师的民族团结教育的专项培训。各级教育科研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民族团结教学教法研究、专题研究和校本研究。要集中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培训学习,定期举行大型民族团结专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民族团结的宣传内容,对班主任、辅导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进行专项培训。要建立一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以政教主任、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马列教研室教师、班主任(辅导员)为主体,各学科教师共同参与、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兼职辅导的民族团结教育教师队伍。各校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意识,自觉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育人全过程中,切实做好事关团结稳定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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