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规范材料要求,提高材料质量
(一)学历、资格等计算截止时间
申报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年底;业绩成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取得时间截止到2009年5月底。
(二)报送材料的项目和要求
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单》一份;
⒉《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从内蒙古教育网:www.nmgov.edu.cn下载);
⒊近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⒋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进修、培训)证书和审验卡、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⒌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成果及奖励证书、证明、鉴定书、专业论文、著作、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⒍任现职以来的本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⒎《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十五份;
⒏《办理高级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一份;
⒐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申报人员情况统计表一份(内容包括申报总人数、各层次各学科申报人数、分流、突贡、特贴、“321”人选、破格、博士、转系列人数等);
11.申报人员花名册一份(样表附后)。
12.在本校公示5个工作日的情况。
其中,《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材料附件以及申报人员统计表和花名册(附电子版)等均使用A4纸。
以上申报材料中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和《办理高级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以外,其它材料按目录单上的顺序(连同目录单)装订成册。
(三)填写材料的要求
1.填写的申报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字迹必须端正、清晰(也可打印),不得涂改。如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2.填报学历,应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各省、区独立设置的成人大、中专院校以及自学考试毕业证为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3.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完成的项目、成果、论文、著作及所获奖励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