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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学员学习:学员在线观看视频课程(或组织学员在学习点集中观看视频课程),学习专题讲义和其它相关资源,按规定在网上参与交流互动并完成作业。
  研讨与交流:根据每单元的学习内容和专家提出的问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组织学员进行交流研讨。辅导教师要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和点评,对讨论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归纳并向专家反馈。
  作业点评:包括专家、辅导教师、班主任对作业进行点评和学员相互之间的作业点评。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督促本班学员按时完成作业,对作业进行审阅。各学科课程专家组按照一定比例批改和点评作业,遴选出优秀作业供学员交流。
  学习简报: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归纳学习研讨和作业中学员的主要观点,聚焦突出问题,通报学习动态,概括学习体会与经验,推荐优秀文章,生成班级简报。各学科课程专家组负责编辑课程简报,解答学员学习中关注的焦点问题,推荐优秀文章和作业,对学员的学习进行引领和指导。
  专家答疑:学科课程专家组对学员进行在线答疑。除了利用课程简报和每日跟进指导时及时答疑外,每个专题要在总结学员学习情况的基础上,对于本专题学员遇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进行组织集中的在线研讨予以解答或提出建议。
  考核与总结:学员应根据培训要求参与研讨并提交作业。培训平台自动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学员在线学习、在线研讨交流和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记录,为我区对学员培训成绩的综合评定提供数据。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审核学员的培训成绩。
  5. 总结评估
  自治区培训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根据培训平台记录的电子数据以及各地提交的相关材料,评选优秀学员、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教师。
  班主任、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审核学员的培训成绩,推荐优秀学员,上报自治区项目办公室,并同时提交培训总结报告。
  网络平台服务单位为总结评估工作提供教学、学习、研讨交流等相关数据。
  五、保障措施
  1.加强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本次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新课程培训的基础上开展的,各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与管理,健全监管机构与人员配置。各项工作要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人。要使学科课程专家、班主任、辅导教师、技术人员、普通高中校长和教师都认识本次培训的意义和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培训,保障培训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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