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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7月30日第一阶段培训结束后,三个培训平台的学员全部转移到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在其设定的“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新课程教材全员远程培训”栏目内进行学习。本次教材培训的内容最后以我厅师范教育处与各相关教材出版社联系后取得的培训资料为准。
  培训总结阶段:8月2日-8月10日。
  2.培训方式
  学习方式: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学员收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参与案例研讨、专题讨论和网上交流互动等。
  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组班方式原则上以旗(县、区、市)为单位,按学科组班(可以是在线虚拟班级),对于教师人数较少的学科,可视实际情况跨旗(县、区、市)或以盟市为单位组班。班级规模建议不超过50人,不低于30人。每个班级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各盟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组织学员以旗(县、区、市)为单位分学科在指定的培训点集中培训,也可组织学员在各自学校分散培训。
  辅导方式: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相结合。本地研讨应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应在本地研讨的基础上,在学科课程专家组的主持和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讨论。针对各地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由专家集中答疑指导。
  对于不能按要求收看视频课程和在线研讨的学员,应组织学员在学习点学习,学习点须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与专家进行交流互动的必要条件。对于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较差的学员要提供必要的帮助,保证他们能够正常参与在线学习交流研讨。
  3.教学管理与指导
  班主任: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及时与相应部门沟通并反馈有关信息;交流学习中的情况和问题;撰写总结报告。
  辅导教师: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提炼学员典型问题和疑难问题并与学科课程专家组进行沟通,协助班主任撰写总结报告。
  学科课程专家组:对辅导教师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教学、在线研讨和答疑,抽查批改学员作业,点评学员文章,总结典型问题并发布课程简报。
  4.培训流程
  课程资源的开发制作与配送: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制作、网上发布课程、第一阶段培训课程资源配送到各盟市,由各盟市师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发放到各个高中学校。
  班主任、辅导教师、技术人员培训:盟市、旗(县、区、市)教育(教体)局组织班主任、辅导教师、技术人员集中在线点播学习培训者培训课程,认真开展研讨交流。培训者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本次培训的特点、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技术操作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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