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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蒙古语文、蒙授汉语文两门学科的普通高中教师培训,待商定后,另行组织实施。蒙古语授课的其他学科普通高中教师培训,与汉语授课的教师培训共同编班,同步组织实施全员远程培训。
  3.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高中课改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课程新教材培训等共计 50 学时,内容涉及高中课程改革方案、课程结构、教材体系结构及主要特点、学科教学策略与方法等。
  三、组织与管理
  1.为保障本次全员远程培训工作切实有效开展,我厅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师全员远程培训项目办公室”,设在我厅师范教育处。
  项目办公室负责对我区培训实施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协调多方力量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包括研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加强与教育部相关部门和各网络平台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巡视、指导与监督;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为培训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
  项目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何 燕   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
  副主任: 郝保文   内蒙古师大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成 员: 袁广德   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杨惠良   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处长
       王利生   自治区教研室主任
       刘彦泽    自治区教科所所长
       吉日木图   内蒙古教育出版社书记
       孙柏军   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副处长
       李栋梁   自治区教育网络信息中心主任
       崔 文   内蒙古师大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张春华   内蒙古民大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
       董 飞    教育厅师范教育处主任科员
  2.设立自治区高中新课改学科专家组,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工作,做好全区培训总结;各盟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学科专家组,对本地区班主任、辅导教师及学员进行指导,确保顺利落实本地区培训的各项工作,做好本地区培训总结。
  3.网络平台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参与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协助专家团队进行教学,组织专家在线辅导、远程答疑;提供教务管理服务,制作操作指南;组织对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4.盟市教育(教体)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进一步分解、细化全员远程培训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针对培训工作的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对辖区内各旗(县、区、市)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向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和自治区项目办公室上报本辖区班主任、辅导教师、参训学员编班情况等信息;审核各旗(县、区、市)呈交的学员培训成绩报表,负责为成绩合格的学员认定培训学时;为本辖区远程培训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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