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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教师字〔2009〕8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09〕3号)精神,从自治区实际出发,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实施方案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略)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远程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我区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求,定于今年7月组织实施2009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新课程全员远程培训。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立足我区实际,借鉴先期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省份和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培训的有益经验,从2009年起对我区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开展全员远程培训,帮助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新课程的理念、目标、结构、内容定位和教学要求。通过比较系统的新课程师资培训,帮助广大教师树立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深刻理解并把握各学科课程标准,了解并领会高中新教材的编写思路和特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广大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和驾驭新教材的能力与水平,促进我区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从 2009 年开始,在秋季开学之前,对进入新课程的高中一年级各学科教师进行系统的全员岗前培训,原则上各学科任教教师都必须接受不低于 50 学时的系统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的教师不能承担新课程教学。
  二、培训对象、学科与内容
  1.培训对象:2009年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
  2.培训学科:本次培训涵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共15门学科,其中综合实践学科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拟采取集中培训骨干教师的方式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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