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内蒙古通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敏五牧场煤矿及选煤厂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内卫监字〔2009〕810号)
内蒙古通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内蒙古通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敏五牧场煤矿及选煤厂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请示》(通人资字〔2009〕89号)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专家组对内蒙古通大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伊敏五牧场煤矿及选煤厂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