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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内卫发〔2009〕51号)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业、学校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的经营使用行为,确保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创造卫生安全的良好教学环境,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自治区卫生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分别于2009年8月15日和9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和总结报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方案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自治区卫生厅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许宏智   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
  胡润召   卫生厅法监处处长、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
  姜 晔   卫生厅法监处副处长(调研员)

  徐玉平   卫生厅法监处副处长

  王文瑞   内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赵大力   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王齐田   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其其格   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科长

  孙剑光   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副科长

  各盟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

  自治区卫生厅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主任由胡润召处长兼任,办公室成员有:姜晔、徐玉平、曹铁军、丛日辉、禧恩、张强。

  联 系 人:路小春

  联系电话:0471-6920695(传真)

  电子信箱:nmwstfjc@163.com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及周边餐饮业、饮用水、公共场所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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