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国流感监测网络督导方案》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当地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督导和考核工作(督导方案见卫生部通知附件1)。通过督导,认真梳理当地流感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薄弱的单位要予以重点支持,确保2009年8月15日前, 所有哨点医院和自治区疾控中心网络实验室必须开展工作。8月30日前,所有网络实验室必须全部开展工作,如哨点医院对应网络实验室不具备检测能力,其采集的标本由所对应的网络实验室送至指定的具备能力的网络实验室(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预防控制中心送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统一协调)进行检测和网络直报。9月30日前,所有网络实验室必须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并开展工作。
自治区卫生厅将在8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盟市监测工作进行督导,并将各地工作进展通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
四、根据本通知要求,对各地流感监测管理实施周报工作。从2009年8月14日开始,各盟市卫生局于每周二12时前将上周流感监测网络项目周报表(附件2),分别报至自治区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和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控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各盟市报表后报卫生厅疾控处。
联 系 人:高喜元
联系电话:0471-6944516、6923474(传真)
自治区疾控中心传真:0471-5984902。
信箱:gxy1953@sohu.com gwd.com@163.com
附件:盟(市)流感监测网络项目周报表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盟(市)流感监测网络项目周报表
(加盖公章)
一、哨点医院
(一)已开展工作的哨点医院
序号
| 哨点医院单位名称
| 工 作 质 量
| 存在问题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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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告及时性 ①是 ②否
| 数信息报告完整性①是 ②否
| 采样及时性
①是 ②否
| 采样数量(填写具体采样数)
| 送样及时性
①是 ②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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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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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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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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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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