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卫生部召开全国流感监测和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
(内卫疾字〔2009〕685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2009年7月31日,卫生部办公厅召开了流感监测和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传达了陈竺部长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要求,通报了近期全国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进展及手足口病疫情情况,部署下一步防控工作。为认真贯彻扩大流感监测网络和手足口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流感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1.各盟市卫生局要继续完善流感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督导和管理。近期,呼市、包头市、锡盟和乌海市财政为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建立安排了专项经费,其余盟市和地区也正在积极落实流感监测网络建设工作经费。2009年7月27日,自治区举办了全区扩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及流感哨点医院监测技术培训班,并对流感监测网络进行了启动。全区扩大流感监测网络项目工作进展顺利,但是,按照国家工作进度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强流感监测网络建设工作,在自治区培训的基础上要开展有针对性培训,要进一步完善做好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监测和检测工作,要做到流感监测场所到位、设施到位、材料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2.各新增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即将下发《扩大全国流感监测网络项目管理方案》的要求,及时、准确、高效地做好各项监测工作。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切实做好流感监测工作,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各盟市要做好医防合作,盟市疾控中心流感监测技术人员要主动深入哨点医院指导开展流感样症状病例网络报告和标本的采集工作,要切实提高哨点医院做好流感样症状病例网络报告和标本的规范采集工作。2009年8月1日开始,要通过流感监测网系统报告流感样症状病例,发现高度怀疑甲型流感病例的,及时送自治区CDC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确认。9月底前,各新增流感检测网络实验室完成设备装备,并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新老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按时保质保量上报流感监测数据。
3.自治区财政厅与卫生厅近期将国家补助我区的第一批流感监测工作经费下达各流感检测疾控机构,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补助经费由疾控机构按照规定的监测任务量和补助标准按时下拨补助经费,各盟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下拨监测工作经费,监督各疾控机构流感监测补助经费的使用,保证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