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宗委干部信息库信息维护管理制度》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市级各宗教团体: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我委干部信息库的信息,经委领导同意,现将《重庆市民宗委干部信息库信息维护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和单位积极配合信息库维护管理人员的工作,及时提供变更的各项信息,确保我委的干部信息维护管理制度得以顺利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重庆市民宗委干部信息库信息维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委干部信息库的信息维护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可靠和及时更新,根据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机关干部信息库信息维护管理制度(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维护管理制度。
一、干部信息维护管理的对象
本委机关处级及其以下在职公务员、市级宗教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干部信息维护管理的内容
干部信息维护管理以《干部任免审批表》涉及的信息项为核心,着重点有:基本信息、职务和职级待遇信息、现任职务管理类别、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简历、奖惩信息、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照片信息、年度考核结论、培训进修信息、后备干部信息等;其他信息的维护视具体工作需要而定。
三、干部信息维护管理的分工
鉴于市民宗委不是全市机关干部信息库数据分节点建设单位,我委干部信息将通过电子政务内网汇集到市委组织部数据中心节点。依据“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我委干部信息库信息维护管理工作由干部处负责。具体分工如下:
孙颖同志负责汇集、维护本委干部信息维护管理对象的常用信息、处分信息、后备干部信息等;冯纪元同志负责向孙颖同志提供培训进修信息、年度考核结论;程伟同志督促指导干部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
四、干部信息维护管理的要求
(一)及时维护。我委干部个人情况发生变动的,在干部情况变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信息,实现对全委干部信息的及时动态维护。
(二)准确维护。对我委干部信息的维护,要仔细审核干部档案,确保录入信息与干部档案记载一致。维护职务、年度考核等信息以文件为准;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等信息,以有关批复为准;更改学历学位信息,必须依据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学历学位材料。
(三)规范维护。严格按照《重庆市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规范》对全委干部信息进行维护,确保信息录入的完整、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