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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9〕1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科学、更有效地做好新形势下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新的工作部署,现就调整完善我区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统一认识,全面落实国务院新的工作部署

  最近,温家宝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研究新形势下我国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会议强调今年三月份以来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效延缓了疫情在我国的扩散速度和流行强度,减少了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会议还根据引发本次疫情新流感病毒的特点、国内外疫情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世界多数国家普遍做法,对部分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完善,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我们要把认识统一到国家新部署上来。前一阶段,我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周密安排,联防联控,实现了第一阶段的目标,我区防控形势总体平稳,得到了国家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充分肯定。但由于目前国际国内病例数仍呈现增加的趋势,与我区邻近的香港、广东防控形势出现了复杂情况,加之我区地处边境,人口多、流动性大,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条件较落后,城乡基层疾病防控能力比较弱。我区防控任务仍然很繁重,不可掉以轻心,要高度关注疫情发展趋势和秋冬季可能出现的第二波冲击,切实提高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

  下一步我区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总体要求是:结合我区实际,全面贯彻国务院新的工作部署。第一,继续坚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防控原则不变;坚持“减少二代病例,严防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应对疫情变化”的防控工作方针不变;坚持各级各有关部门防控体制机制和责任不变,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二,及时调整并完善我区的防控措施,突出针对性、常规性和可持续性。第三,注意防控工作与贯彻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相结合,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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