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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2009)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镇政发〔2009〕89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
人民防空法
》、《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定于9月18日11时至11时19分在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正常工作、生活、不要惊慌。
警报鸣放依次为: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周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周期;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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