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进群众感情。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进一步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理念,坚决克服和纠正“门难进、脸难看”等衙门陋习,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利用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大走访等机会,真心诚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坚持开展爱民实践活动,深入持续推进“爱民月”、“农民工日”、联系基层、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等活动,把亲民爱民为民理念融入到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执政执法和服务管理工作中,不断研究推出新的助民、利民、便民服务措施,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使司法行政队伍真正做到懂民情、想民忧、谋民事、保民安,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努力构建新型干群、警民关系。
2.提升群众工作能力。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按照“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要求,及时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做好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和能力,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3.维护群众权益。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命线,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实体与程序、管理与服务等重要关系,积极维护群众权益,满足群众法律需求。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意识,认真落实首办制等群众工作制度,坚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走访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探索管理新模式,坚决防止野蛮粗暴执法,确保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牢固树立执业为民意识,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等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整顿和案件质量大检查活动,不断健全完善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和服务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六)以廉洁自律为准则,加强队伍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健全完善廉政教育机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手段,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来提高教育效果,在队伍中树立正气、倡导廉洁,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特色鲜明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于律己,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从日常生活点滴做起,不断净化“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案件收费和服务质量公开制度,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使监督工作重点向执法执纪、人财物管理使用、法律服务行业等重点岗位、重点领域、服务产业深入,真正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执业行为接受服务对象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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