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措施,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
(一)以科学执政为重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1.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要着眼提高开拓创新能力,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级领导班子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务虚会,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全局性、战略性、方向性问题的宏观思考和前瞻性研究,努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创新。要着眼提高团结协作能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健全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要着眼提高决策能力,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个班子成员每年要写出1-2篇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坚持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充实学习内容,努力改进学习形式,确保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坚持集体议事决策制度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多方征询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并及时通报决策情况。要着眼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注重在基层培养锻炼干部,有计划地把有发展潜力的干部放到关键岗位、艰苦环境和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的第一线经受考验、增长才干。
2.强化领导班子动态管理。要选准配齐各级领导班子,选好配强班子主要领导,积极将政治过硬,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安排到重要的领导岗位。要加强对班子主要领导和关键领导岗位的监督和回访考察,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正处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副处级干部在同一职位任职满8年的必须交流,在管人、财、物重点职位和执法、执纪关键岗位的处科级干部任职满5年的必须轮岗交流,其他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0年的,有计划进行轮岗交流,在交流中完善班子成员的科学搭配,形成年龄、知识、专业的优化结构。要建立领导干部后备库,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多层次后备干部队伍。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协管工作规定,积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选好配好、管好用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3.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严格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不断建立完善“干部从基层出”、“人才从基层选”的培养选拔机制。要认真落实“三公三意三匹配”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普遍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票决和干部比选制度。要坚持注重民意、群众公认原则,在推荐、测评、民调、考察等关键环节扩大群众参与面,建立健全民意分析机制和干部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质量。要健全选人用人问责制度,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