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注重策划,拓展载体,精心组织部署本单位本部门“传箴言”活动的全面开展。市司法局成立“传箴言”活动办公室,由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贺自力任活动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机关党委,由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吴旷煤、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蒋显铭、市司法局团委书记高洪亮任活动办公室副主任。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比照市司法局做法,设立专门机构,指派专门人员,确保“传箴言”活动各项具体工作能落到实处、做到细处;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市监狱局、市劳教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协会学会要于每月25日前,至少编辑1条原创短信,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抄送至市局“传箴言”活动办公室(邮箱:jgdw@cqsfj.gov.cn)。
(二)严格审查,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注重加强对“传箴言”活动的思想引导,在系统内控制好舆论的主导权;对集中传发的箴言,要严格审核把关,做到立场鲜明、内容健康、语言精练、启示性强;要在“传箴言”活动中,把自我“把关”与组织审核结合起来,始终坚持讲政治、树正气,坚持传红色箴言、做时代先锋。
(三)全面考核,进一步确保活动成效。系统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传箴言”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传箴言”当成年度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把“传箴言”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作为单位(或部门)和领导干部个人年终考核的一项测评指标,市司法局将按照“每月向不特定对象传发1-2条短信”的标准以及向市局“传箴言”活动办公室传发箴言的数量,对相关牵头单位或部门进行考核,对活动推进不力的单位或领导干部个人,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活动组织开展措施得力的单位或领导干部个人,在评先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内刊杂志、小报简报、网络广播等现有内部宣传资源,广泛宣传“传箴言”活动的组织部署和工作推进情况,在系统内营造出“传箴言”的良好氛围;要善于总结和提炼在“传箴言”活动中积累的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对活动组织开展具有显著成效、或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策划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司法行政系统“传箴言”活动的社会影响。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