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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宿办发〔2009〕76号 2009年7月2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骆马湖示范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办法

  为不断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和群众评判为原则,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列为市级评议的部门70个,列为今年评议的重点岗位82个,并依据职能性质、服务对象以及与群众接触面大小等将被评部门和行业划分为行政执法部门、社会管理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公共服务部门四大类(详见附件1)。各县(区)要将对应部门以及经济开发区列为本县(区)民主评议对象,同时可视情确定其它民主评议对象。
  (二)评议内容。对政府部门的评议内容主要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情况;反腐倡廉,队伍建设情况;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情况;维护稳定,为民解忧情况;县(区)评议,民意测评情况;表彰获奖,争先进位情况等(详见附件2)。对重点岗位评议的内容主要是:政务(事务)公开、工作效率、服务态度、依法行政(守法经营)、办公环境、服务设施等情况(详见附件3)。
  今后,市政府纠风办可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以及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发展需要,可对当年参评的重点岗位、评议内容、标准等作适当调整。
  三、评议方法
  评议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年中评议于当年7月底前完成,年度评议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评议主要方法是:
  (一)日常动态督查。一是市政府纠风办定期督查,由市政府纠风办围绕评议内容,制定督查计划,组织评议员定期开展明查暗访;二是评议员进行日常监督,由评议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发现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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