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宿迁市市区新型工业化及软件和服务
外包专项政策资金拟奖励(补助)企业名单
一、技术进步类(计63万元,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奖励(计25万元)
宿豫区:奖励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5万元、江苏健谷化工有限公司5万元。
宿城区:奖励宿迁特力新材料有限公司5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宿迁阳光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5万元。
骆马湖示范区:奖励宿迁市凯尔氟新材料有限公司5万元。
(二)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项目补助(计28万元)
宿豫区:奖励江苏春绿粮油有限公司4万元、江苏烨泰玻璃有限公司4万元。
宿城区:奖励江苏恒州特种玻璃纤维材料有限公司4万元、江苏腾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4万元、江苏尤佳手套有限公司4万元。
骆马湖示范区:奖励江苏奇隆酿造有限公司4万元。
(三)品牌建设项目补助(计10万元)
宿城区:奖励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二、技术改造类(计595万元,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奖励(计365万元)
宿豫区:奖励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20万元、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20万元、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20万元、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20万元、江苏强维橡塑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宿迁市宿豫区卓圩制丝有限公司20万元、江苏春绿粮油有限公司20万元、江苏烨泰玻璃有限公司20万元。
宿城区:奖励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江苏德利恒棉业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江苏新康辉实业有限公司20万元、宿迁亚洲纺织有限公司20万元。
骆马湖示范区:奖励江苏翔盛粘胶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江苏阿尔法药业有限公司20万元、江苏美花化工有限公司20万元、江苏金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65万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奖励(计230万元)
市直:奖励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宿迁市蓝色玻璃精品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豫区:奖励江苏健谷化工有限公司10万元、江苏龙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10万元、宿迁市罐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宿迁市天彩玻璃纤维有限公司10万元、宿迁市福达塑胶有限公司10万元、宿迁市良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10万元、宿迁天元五金工具制造有限公司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