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全检查内容。
1.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制订情况;
2.单位治安案件发案和社会综合治理情况;
3.单位重点部位防盗技防落实情况;
4.单位现金、支票、印章保管和存放情况;
5.单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预案和处置情况;
6.单位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情况;
7.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制度上墙情况;贵重药品、生物化学危险品、剧毒品、菌种和放射源等的贮存、运输和使用的情况;
8.单位车辆使用登记、保管和驾驶员安全教育情况;
9.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应急照明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11.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控制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1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4.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5.压力容器、高压氧仓、锅炉房安全情况;
1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1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8.单位技防和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保养情况;
19.单位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20.单位应急预案建立和演练情况,应急组织机构熟悉预案内容情况;
21.单位治安保卫和防火档案资料建立情况;
22.其他治安保卫和防火工作情况。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一)单位要结合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治安保卫和防火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每年用一定的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普及法律知识、防火知识、国家安全知识以及交通安全等专题宣传教育。单位责任人及特殊岗位人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一次,义务消防队员业务培训不少于二次,对新调进人员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普及法制和防火知识教育率达到100%。
(二)单位要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建立健全单位违纪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制度和交通工具管理规定。
(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该岗位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学习,必须持证上岗,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