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从我省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实际情况来看,除及时转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政策文件以外,从2006年开始在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中,明确只有通过节能、环保认证的产品才能进入协议供货范围,各地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也参照省级协议供货的规定执行,有力推进了全省节能政府采购工作。
4.进行建筑能耗统计及公示。根据
建设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科〔2007〕245号)的要求,2008年对全省省级、地级以上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建筑基本信息和能耗进行统计,并抽取部分统计结果进行审计和公示。
5.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近几年,一些公共机构主动研究和探索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通过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开展了包括绿色照明、空调系统、电梯系统节能等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效果明显。如清远市完成市政府办公大楼4号楼节能改造,综合节能效果达到30%。
(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
1.节能管理制度及激励政策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广东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大部分机构能源费用实行“实报实销”。部分单位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设置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存在浪费能源资源的现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缺乏长期有效的奖惩机制和考核机制,总体上还处于被动状态。
2.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省直机关约有83%的单位用能采用单独计量,但是全省大部分公共机构未进行能源消费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全省尚未建立完善的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缺乏全面反映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的统计资料。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需进一步落实。
部分采购人不熟悉相关节能政策法规,在采购时主要考虑产品使用功能和价格,忽视了节能要求,在采购招标文件中没有按要求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导致节能产品限于预算较难中标。
4.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公共机构开展的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等工作较为薄弱,公共机构负责能源管理和设备运行的人员普遍缺乏节能专业知识,节能管理水平整体较低;公共机构节能专业人才不足,节能咨询服务机构在公共机构建筑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环节的服务和参与程度不高。
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