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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江苏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推动江苏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0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工商局《关于推动江苏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五日

关于推动江苏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意见
(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工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精神,进一步做大做强我省农村邮政物流,充分发挥邮政企业服务“三农”的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迅速,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产需求和消费需求潜力巨大。进一步发挥邮政企业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整合农资生产企业、农家店等社会资源,在农户和商家之间建立产品直通车,形成具有邮政特色的农资分销绿色渠道,是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民卖难、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扩大内需、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活跃市场、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对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服务“三农”为主线,以科技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邮政优势,合理规划,完善布局,加快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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