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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设计竞赛的通知

  (4)鼓励奖:10名。
  以上奖项可累加,即同一作品可同时获不同奖项,如同时获单项奖、综合奖一等奖和最高奖。
  2.方案推介
  (1)颁奖活动推介,评选结束后,主办单位将对获奖优秀方案及机构予以表彰,并邀请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网络媒体推介,在粤建网等相关网站,及相关报纸上发布获奖方案、获奖个人以及获奖机构名单,并给予通报表彰。
  (3)出版物推介,出版《广东新农居设计图集》彩色图册及光盘,所有入选作品均署作者单位和个人名称。
  3.其他奖励
  (1)参赛人员所获奖项,可参照相关规定作为今后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业绩。
  (2)结合宜居城乡建设,由我厅在全省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选取需要集中建新房的村庄,推荐部分优秀方案获奖单位为其提供有偿设计服务。
  (3)对获奖方案的设计人员,由所在设计单位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四、竞赛时间
  1.方案征集截止时间:2009年10月30日(以邮戳为准)。
  2.评选时间:2009年11月由“竞赛作品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在粤建网上公开投票。
  3.表彰时间:2009年12月公布竞赛结果,并予以表彰。
  五、几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开展新农村住宅设计竞赛,为新农村农民住房建设提供参考可选建筑方案,是正确引导新时期农民住房建设,全力做好农民建房服务保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和各勘察设计单位要高度重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并真正落到实处。请组织具有甲级建筑设计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至少报送五种类别设计方案各一个,乙级单位至少报送三种类别设计方案各一个,丙级单位至少报送一个方案。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设计人员的积极性,使之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三是要理清工作思路,可组织设计人员到农村开展实地调研,切实了解农民的需求,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使设计方案尽可能做到既有前瞻性,又有适应性。四是要认真执行规范标准,严格按规程进行设计,并认真做好方案比选,多出精品优品,确保设计质量。
  六、其他事宜
  1.本次大赛免交报名费、评审费。大赛出版的图册及光盘不向被采用单位收取稿费。
  2.参赛方案必须保证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或有其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参赛方案必须未参加过我厅组织的任何类似竞赛(没有获奖被公开过的则不受此限制),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获奖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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