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设计竞赛的通知
(粤建村函[2009]3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提高我省农村住宅设计水平,建设宜居村庄,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以下简称“广东新农居”)设计竞赛,面向广大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建筑院校师生和社会人士征集农村住宅设计方案。通过竞赛,评选出优秀设计方案汇编成新农居设计图集,免费下发全省农村供农户选用,从而规范农村住宅建设,节省农民建房成本,提高房屋建设质量,使新农村住宅更加实用美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要求
1.“广东新农居”设计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宗旨,以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抗震、安全、资源综合利用为设计核心,按照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从我省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突出地方特色、乡村特色和岭南建筑风格,适应新时期农民的需要。
2.根据我省农村发展的实际,本次竞赛将农村划分为城郊村和农业村,并提出城郊村和农业村对应的农居类别(详见“广东新农居分类表”),参赛者需在文本封面注明作品所属的农居类别(如一层半城郊村)和适用的区域(如珠三角)。鼓励每个单位尽量提供多类别的参赛作品,对于组织工作较好,提供参赛作品多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3.设计方案要求
(1)经济实用性:设计方案要考虑我省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各地农民经济收入、居住生活习惯和文化差异等实际情况,造价应控制在当地农民可接受的水平(详见“广东新农居分类表”);立足就地取材,尽量采用当地乡土材料;建造技术的选用要适应广东地区地理和气候特点;建筑设计要合理安排给排水、电气、空调等设施,处理好空调室外主机的摆放。
广东新农居分类表
项目
| 城郊村
| 农业村
| 备注
|
每户
宅基地面积(平方米)
| 80
| 平原地区
| 丘陵地区
| 山区
| 农业村在平原、丘陵、山区中任选一种设计
|
80
| 120
| 150
|
类型
| 双拼式、联排式、公寓式
| 独立式、双拼式、 联排式
| 任选一种 设计
|
每户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一层半
| 两层半
| 多层公寓
| 一层半
| 两层半
| 任选一种 设计
|
100
| 200
| 120
| 150
| 250
| 约数
|
每户造价
(万元)
| 7
| 15
| 10
| 7
| 13
| 约数
|
类别
| 一层半城郊村
| 两层半
城郊村
| 多层
城郊村
| 一层半
农业村
| 两层半
农业村
| 任选一种 设计
|
区域
| 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
| 任选一个 区域设计
|
层高(米)
| 3.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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