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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制定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七)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省人口学会、省人口文化促进会的业务工作。

  (九)负责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办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重大决策、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和接待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拟订全省奖励扶助制度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承担干部提拔中省管干部的计划生育情况鉴定;承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处。

  拟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承担相关规划、计划及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与计划生育人口统计工作,分析研究全省人口发展动态;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

  (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协调解决省内跨区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承担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宣传教育处。

  拟订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组织新闻发布;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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