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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惠州惠东至东莞常平高速公路东莞段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惠州惠东至东莞常平高速公路东莞段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九年九月八日 粤费〔2009〕8号)


东莞市物价局、交通局:
  《关于惠州惠东至东莞常平高速公路东莞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审核意见的请示》(东交〔2009〕350号)悉。根据省府办公厅粤办函〔2009〕481号复函,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惠州惠东至东莞常平高速公路东莞段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站设施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统一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各类车的收费系数见附件1;车辆通行费标准为0.6元/标准车公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收费站每年收费报表及车流量情况须于次年2月底前报省物价局、交通厅,并接受省价格、财政、审计和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年审。
  三、请通知经营单位到省物价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

  附件:
  1.惠州惠东至东莞常平高速公路东莞段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表
  2.惠州惠东至东莞常平高速公路东莞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1:
  惠州惠东至东莞常平高速公路东莞段收费
  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表

  单位:元/车次

车辆

分类

车型分类标准

主 要 车 型 车 种

收费系数

轴数

轮数

车头高度(米)

轴距(米)

2

4

<1.3

<3.2

小轿车、吉普车、的士头人货车

1

2

4

≥1.3

≥3.2

面包车、小型人货车、轻型货车、小型客车

1.5

2

6

≥1.3

≥3.2

中型客车、大型客车、中型货车

2

3

6-10

≥1.3

≥3.2

大型货车、大型拖(挂)车、20英尺集装箱车

3

>3

>10

≥1.3

≥3.2

重型货车、重型拖(挂)车、40英尺集装箱车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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