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厅、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黔卫发〔2009〕104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政府新闻办公室、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信运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和药品信息服务,净化网络文化环境,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卫生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自2009年7月至10月在全国开展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我省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统一行动成果,扎实推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药品信息服务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依照《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统一组织、联合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中的虚假信息和低俗内容,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进一步改善和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医疗保健服务信息、药品服务信息和科学健康的医药保健知识的重要阵地。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清理整顿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低俗内容。按照《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省今年3至5月开展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集中统一行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坚决抵制低俗之风,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成果,继续对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和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涉性内容及其它违法违规、低俗、虚假信息进行集中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