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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的通知
(黔卫发〔2009〕8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放射源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医疗卫生等领域的生产和科研实践中,如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泄漏、被盗等事件,可能造成公众身体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等严重事故。我省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放射事故风险可能进一步增加。为迅速、有效应对放射事故,提高医学应急处置效率,维护社会稳定,我厅组织制定了《贵州省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情况,认真做好预案实施、演练工作。

  在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或有修订建议,请直接反馈省卫生厅应急办。

  附件:贵州省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

  二○○九年二月六日

  附件:
  贵州省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迅速、有效地应对放射事故的发生,提高医学应急响应能力,避免和减少因放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贵州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发生的放射事故的医学应急工作。

  1.4 工作方针

  放射事故的医学应急工作遵循“常备不懈,积极兼容,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工作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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