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农业厅关于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黔卫发〔2009〕10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畜牧(农业)局:
近期,我省先后发生2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且多年来我省狂犬病、炭疽等发病高居全国前列,人畜共患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现将《卫生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9〕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共同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
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不仅严重危害畜牧业发展,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而且直接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对人类的健康威胁极大,常导致死亡。我省2008年狂犬病发病281例,居全国第3位;炭疽发病30例,居全国第4位,人畜共患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共同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
二、加强监测,有效应对,科学规范处理疫情
各地要按照有关监测方案要求,重点做好炭疽、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监测,发现病例后及时给予规范治疗,落实紧急免疫接种、捕杀患病牲畜等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三、信息互通,及时通报疫情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