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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把发挥区域优势与培植支柱产业、富民与富县、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发展重点,实行分类指导,探索各具特色、切合实际的脱贫奔小康路子。

  --坚持统筹协调,整合各种资源。以试点县(市)总体工作目标为导向,以规划为依据,以项目为平台,加强资源整合,实行重点倾斜。在产业开发及其他项目建设中,实行政府扶持与农民投资投劳有机结合、上级部门项目支持与地方筹资有机结合、政策引导与市场融资及社会参与有机结合。

  --坚持改革创新,探索脱贫路子。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大胆探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和途径,建立脱贫奔小康的长效机制。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上下衔接、内外联动,点面结合、试点示范,重点突破、整县推进。

  二、总体目标

  试点县(市)三年发展取得明显变化,五年建设成为我省脱贫奔小康示范县、山区新农村建设先进县,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坚持“一主三化”方针,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以工业园区为载体,把发展特色经济、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依靠科技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力培育精品名牌产品。加大金融支持,鼓励全民创业,不断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力争试点县(市)生产总值和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县、市、区平均水平,力争经过五年奋斗摘掉贫困县“帽子”。

  --乡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长。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突出区域特色,培植主导产业,加强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优化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克服金融危机影响,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组织农民发展二、三产业。通过发展种养业、加工业和劳务经济等途径,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力争试点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009年至2011年年均增长8%,2012年到2013年达到9%,6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县、乡、村道路通畅便捷,水利设施配套完善,安全饮水基本普及,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率大幅提升。到2011年,实现村村通水泥(沥青)公路,80%以上的村民小组通砂石路;85%以上的农户饮用安全卫生水,宜建沼气的农户沼气入户率达到80%以上。到2013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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