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和各区政府领导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


  附件:厦门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和区政府领导外出报告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厦门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和区政府领导外出报告单

  单位:               填报时间:

姓 名

 

职 务

 

事 由

 

外出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行程安排

 

需交代事项

(工作替代人)

 

主要随

行人员

 

分管领导

审  核

 

主要领导

审  批

 

备 注

 


  说明:(1)副职领导报本班子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分管副市长和秘书长备案;
  (2)正职领导报分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审批,同时报秘书长备案并抄送市委办;
  (3)市政府秘书长负责汇总并及时报告市长(或分管副市长)。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