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区域环境污染控制联动计划。由市环保局牵头,对珠三角污染相关控制措施、政策进行统筹实施。由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建立广州市与珠三角周边城市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动机制。
8.降低城市噪声计划。由市环保局牵头,严格执行《广州市“宁静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降低城市噪声。
(二)碧水行动。
1.河涌截污工程计划。由市水务局牵头,至2010年广州亚运会前,重点完成12项河涌综合整治工程,21项河涌截污工程。其中,中心城区河涌截污工程建设由市水投集团负责,各区政府配合;河涌综合整治工作由各区政府负责;河涌保洁工作由市市容环卫局负责。
2.河涌绿化计划。由市水务局牵头,结合河涌综合整治工程,丰富两岸园林景观,按两岸各6-20米的绿地宽度规划建设绿地。至2010年广州亚运会前,完成27项河涌绿化工程。
3.调水补水计划。由市水务局牵头,建设白云湖,连通断头涌以及拓宽河涌,提高城市水面率至10%;通过引水、补水工程,补充河涌用水,促进河涌水质全面改善。
4.污废水处理控制计划。由市环保局牵头,继续强化工业废水的治理,实现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至2010年广州亚运会前,新建、扩建或改建47座工业污水处理厂。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农业局负责,加强对农村废水污染排放的控制,重点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由市农业局牵头,市水务局及各区政府负责,加快中心镇和农村乡镇生活污水的收集和处理。由市农业局牵头,市环保局及各区政府负责,加强对农用化肥、农药施用的管理。
5.水源保护及提高供水水质计划。由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各区、县级市政府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由市水务局牵头,协调市水投集团开展西江引水工程和水厂改造工作。
(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旧城社区环境整治改造计划。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至2009年底前,完成旧城危破房改造任务;至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危破房的改造任务;至2010年底前,完成猎德村复建房工程,逐步推进城中村的整体改造。由各区政府负责,至2010年广州亚运会前,对机场路和通往机场必经道路沿线及机场航线范围视线下建筑物实施“平改坡”工程。由市建委牵头,各区政府组织,至2010年6月底前,完成旧城社区环境整治;至2010年底前,完成通津片区等30项“水浸街”改造项目,逐步解决老城区和城中村的“水浸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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