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花园城市行动纲要(2009-2015年)》的通知
(穗办〔2009〕17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广州市建设花园城市行动纲要(2009-201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建设花园城市行动纲要 (2009-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体推进城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水更清、天更蓝、路更通、房更靓、城更美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我市建设“花园城市”行动纲要(2009-2015年)。
一、基本内涵
本纲要所述“花园城市”是指自身生态特点和优势凸显、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环境质量优良、具有高度生态文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示范性宜居城市。其内涵包括如下方面: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环境保护形成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机制,循环经济发达,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自然生态有效修复,生态资源得到切实保护,生态结构特色鲜明,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环境系统有机融合,生态建设达到国际先进城市水平,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
--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完善覆盖城乡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城乡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一体化新格局,城乡居民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市容环境卫生质量优良,城市保洁功能完善,成为全国最整洁的城市之一。
--生态环境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紧密结合,相得益彰,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文化含量凸显。
--生态文明理念得到普及,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化,绿色健康的生活、消费方式得到普遍推广。
--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加快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要求,以迎接2010年广州亚运会为契机,以解决危害人们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城乡环境建设,促进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保护相结合,着力营造生态、环保、自然、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亲和力,加快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家一流水平的“花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