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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5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2.积极推进《广州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穗府办〔2008〕54号)实施工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力争三年内实现养老保险基本覆盖全体农民居民。

  第一阶段(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开展宣传发动,完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每镇在2009年6月前须在农村居民点集中区启动1-2个试点村,为下一步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12月):在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试点村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得到实惠的示范效应,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从而带动和促进工作的全面开展,争取在2009年全面铺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第三阶段(从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为最后的工作冲刺阶段,主要是着力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惠及全体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好处惠及全体农民居民,确保在2011年12月底实现将80%的35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纳入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能顺利完成。

  3.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实施参合农民在村卫生站看病减免收费,有条件的区(县级市)逐步推行参合农民在村卫生站免收费,有条件的区(县级市)逐步推行参合农民在村卫生站免费看病。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镇村卫生机构建设,实施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在农村地区逐步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实行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让城乡居民同等享受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构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管理、可转换衔接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

  (二)完善以低保为基础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

  1.完善农村居民低保制度。建立城乡统筹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物价增长情况,制定城乡统筹的低保标准调整制度。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增长机制,逐步缩小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之间的差距。

  2.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研究分析我市城乡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统筹问题,建立与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包括基础医疗设施建设、重大疾病救助、社区医疗和慈善医疗服务、残疾康复、母婴医疗特别救助)、教育救助体系(大学教育资助、教育设施资助)、就业救助(农村就业培训等)、住房救助等,制定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优惠政策。这些救助政策既要与低保政策相配套,又要覆盖比低保群体更大的范围,体现社会救助的社会性和公平性。

  3.完善低保制度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完善城乡低保家庭准入的规范制度,制定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审批程序、推进低保管理信息化工作。

  4.全面落实五保供养制度。实现五保供养标准与农村低保标准的同步增长,确保五保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居民的一般生活水平。因地制宜推进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进一步完善镇级敬老院,推进五保村建设,提高五保供养水平。

  5.加快研究制定低保与其它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的措施,完善农村社会体系,优先将优抚对象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范围,推进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三)健全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加大农村社会福利事业投入,财政经费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要向农村倾斜,集中兴建一批农村社会福利服务设施,有条件的镇、村要建立社会福利综合服务平台,为农村老年人、残疾人及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志愿者参与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实现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大发展。

  (四)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经办机制和工作队伍,建立健全管理和服务网点。

  调整原面向城镇职工(居民)的工作体系、工作方式,根据农村农民的特点,下大力气加强基础和基础工作,加强经办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通盘考虑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网络建设和经费保障等各项能力建设,确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推进。


关于推进城乡社会管理及行政管理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现就推进我市城乡社会管理及行政管理一体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缩小城乡差距,为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提供方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为目标,推动城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向农村延伸,到2012年逐步构建起城乡一体、运转协调、规范高效的社会管理和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二)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展与创新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体系建设与能力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城乡社会管理,努力实现城乡社会管理及行政管理的协调发展,为建设引领全省科学发展的“首善之区”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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