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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福建省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拟订和指导实施省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经济政策;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省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和出版物进出口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推进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四)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监管。

  (五)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对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制定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六)负责新闻单位记者证核发和使用管理,负责在闽的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及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七)负责印刷业的监管。

  (八)负责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和涉外侵权的行政案件,打击盗版活动。

  (九)组织开展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承担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置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和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务、境外出版物来闽展览、展销、进口管理和协调、推动出版物出口及版权贸易工作;协调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协调宣传、信息化建设等。

  (二)法规与产业处

  组织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审核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局行政许可工作;承办局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审核;承办局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牵头组织普法教育活动;负责新闻出版行政系统执法证件的管理;承担局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和新闻出版动态的调研工作;起草省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起草新闻出版业的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负责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进步工作;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执行行业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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